湖州吴兴:“三会一报告”发挥案件治本功能

2018-09-19 14: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了防范和杜绝今后出现类似的案件,我们需要对‘傅国忠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希望相关部门和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加强人员教育和制度建设,确保党和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近日,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专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好“身边事”教育好“身边人”。

据了解,为进一步有效提高纪律审查工作的综合效果,充分发挥查办农村基层重大典型违纪案件“治本”功能,吴兴区以在查办全区范围内农村基层重大典型违纪案件后开展“三会一报告”工作的形式,层层分析存在问题,排查问题产生原因,完善整改措施,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

“三会一报告”机制即采取案件情况通报会、警示教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在全乡镇、发案行政村通报案情及处分决定、剖析发案原因及制度漏洞、开展警示教育,并由乡镇、发案行政村两级在情况通报会后一个月内向区纪委区监委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由区纪委监察局结合各类专项检查,对发案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计入年终考核。

情况通报会在由区纪委区监委牵头,组织召开重大典型案件情况通报会,对案件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宣布处分决定,提出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做具体要求。警示教育会由去纪委区监委与乡镇党委共同召开,将纪律审查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以案释纪”、“以案说法”,用好“身边事”教育好“身边人”。通过会议,进一步警醒村其他两委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激发农村基层党员群众参与监督村级事务管理热情。专题民主生活会由案发村两委班子组织召开,通过剖析违纪动机、违纪手段和违纪心理,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能力。

此外,乡镇、村两级需围绕召开情况通报会、警示教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会议情况、相关人员的发言内容,从剖析案件成因、发现制度及执行漏洞、提出解决对策、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等方面认真做好案情分析并分别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在情况通报会后一个月内报送区纪委区监委备案。区纪委区监委根据要求,适时组织人员对乡镇、村两级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