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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

信息来源: 诸暨日报 发布时间: 2018- 09- 27 09: 43 浏览次数:

来源: 诸暨日报
发布时间: 2018- 09- 27 09: 43

   近日,我市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并出台《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须遵循“分类扶持、公开透明、项目规范、绩效引导”原则。

 

  这是绍兴市设立的首个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培育扶持和评价激励社会组织发展,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比如社会组织首次引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就可以享受每年3万元的补贴;社会组织主办省级规模的活动,也可以申请补贴。”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培育扶持主要指人员经费补贴、活动经费补贴、培训补贴和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等。除此之外,当社会组织取得一定成绩,也可以申请专项资金。在市民政局的等级评估中,社会组织首次获得3A级、4A级、5A级评估等级的,可分别获得1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社会组织申请当年度国家、省级等各类定向资助项目获选的,经认定,给予项目预算10%的补贴;社会组织及其专职从业人员、研究成果获得绍兴市级、省级、国家级各类荣誉,也会有所奖励。

 

  据了解,目前,我市有登记社会组织728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232家,覆盖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各个领域。市民政局工组人员表示,专项资金的设立,有助于发挥社会组织的特色与优势,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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