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莲都:处分决定执行回头看 不“打白条”不留死角

2019-01-14 16: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雷某去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年底的考核结果怎么还能‘合格’?月度奖金和年终考核奖怎么还能照常发放?”“王某去年6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到现在处分期早就满了,为什么还没恢复其党员权利?”近日,在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开展的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检查组在查阅各单位上报的材料时发现了问题。

针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存在“打白条”“搞变通”的现象,2018年11月开始,莲都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回头看”。对2017年度期间给予公职人员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执行情况逐件甄别,件件把关,重点检查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月度奖金和年度考核奖金发放,受到强制措施、刑事处罚后工资待遇变动情况,以及受到降级以上处分工资变动情况等。

在检查的27起案件中,共发现处分决定送达不及时、考核等次违规、月度奖和年终考核奖扣发不到位、党员权利未及时恢复等四大类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及时整改,并跟踪督促。对7家存在问题的单位倒查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全区进行通报。目前,追回多发放钱款4万多元,纠正年度考核等次1例,恢复党员权利1起。

据悉,针对受处分人员的当月考核奖金和年终考核奖金发放审核不严,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扣发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向该区人力社保局发送监察建议书,要求剖析原因,进一步规范整改。莲都区纪委监委将牵头成立由组织、人事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处分执行情况,推动处分决定落到实处。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反映了少数单位认识不到位、执纪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莲都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中,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