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84/2019-14225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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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001008006002084 | 成文日期: | 2019-01-21 |
同山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各行政村: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一次建成、长效使用、持续发挥效用,切实改善农村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86号)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村发〔2015〕511号)和诸暨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诸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委办〔2016〕5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镇继续设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建设办,负责上下对接、政策制定、考核评估和资金争取等。
二、工作职责
1、村镇建设办:主要对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的指导及监管;筹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维护经费;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维护考核管理细则及对村运行维护情况的考核;监督新建农户住房、新开办农家乐(农家餐馆)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及纳管接入工作(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纳入农村私人建房审批及农用设施地审批条件),并对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验收;督促行政村做好运行维护管理,对所辖行政村每月组织一次明查暗访,并及时通报和下发整改意见;协助市水务集团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镇经济发展办(农业线):协助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技术指导,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规划提升和新建、改建设施的考评检查;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基础信息库的建立、录入、上报和移交工作。
3、各行政村: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的落实主体,在镇运维办的指导下,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确定专(兼)职人员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督促农户做好房前屋后自检自修,落实新建农村住房、新开办农家乐(农家餐馆)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及纳管;发动村民筹资捐劳参与养护;督促专(兼)职人员落实工作。每月25日将日常巡查情况报镇运维护办。
4、农户: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受益主体,主动检查自家厕所水、厨房水、洗涤水等接入状况,自觉维护和修复房前屋后污水管网等设施,定期清掏清扫井,保持房前屋后污水管网、清扫井及周边环境卫生;自行负责新建房屋的污水管网、治理设施建设和污水接入。
5、村级巡查员: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污水收集管网系统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检查井破损、缺失和污水管破损、堵塞、满溢等现象,及时通报镇运维办和水务集团进行处理,并做好简易疏通等维护工作。每周不少于一次对终端设备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一是检查提升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是否正常;二是检查格栅井是否堵塞并及时清理;三是检查厌氧池和化粪池盖板的完整性、安全性,发现盖板上有垃圾、污物、杂物等及时清理,发现盖板破损等不安全因素,第一时间报告镇运维办和水务集团;视厌氧池和化粪池的使用情况,督促水务集团定期清运,防止满溢,其中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巡查员还应监督提醒农户切勿将酒糟水直接排入污水管网,酒糟水会导致终端发酵菌种死亡,影响终端正常运行;四是检查终端绿化及人工湿地植物生长状况,需补种的及时报告镇运维办和水务集团;五是对终端出水水量和水质进行观察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镇运维办和水务集团;六是督促农户做好接户端管网、清扫井的日常保洁和清理。每周填写镇下发的《同山镇生活污水长效管理巡查薄》(镇不定期督查记录内容,计入考核)。
村级巡查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日常巡查情况报村,由村统一上报镇运维管理办公室。
6、镇财政办:将对各村日常巡查费用按市级拨款给予补助,补助具体金额按考核名次上下浮动,考核排名在前5名为优秀,补助经费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适当再给予奖励;第6到11名为良好,补助经费按市级补助全额发放;后5名为一般,村级补助经费将扣除20%,扣除部分补助款将奖励给考核为优秀的村。
诸暨市同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