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信用办〔2019〕1号转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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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相关部门: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信用办《转发国家发改委等29个部委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浙发改财金〔2018〕60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认真做好失信行为责任认定工作,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市发改局(信用办)。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诸暨市信用诸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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