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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9 20:55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委组织部

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8〕41号)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这次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担当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为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会议时间

市级部门、镇乡(街道)机关党支部在本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后召开;市级部门下属单位、镇乡(街道)站办所、村(社区)、两新组织党支部在市级部门、镇乡(街道)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召开,总体要求在3月15日前完成。

三、方法步骤

1.认真组织会前学习。党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2.普遍开展谈心谈话。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彼此之间相互谈。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退役军人党员、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对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要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

3.联系实际查摆问题。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重点要开展“六查六看”,查一查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看一看有没有把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效融合、有没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有没有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有没有党员失联失管、有没有按期换届、有没有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等情况。党员要开展“三查三看”,查一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看一看有没有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有没有按期交纳党费、有没有参教信教和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情况。

4.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议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会上,党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结束由党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

5.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等程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党员日常量化和先锋指数考评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置。民主测评通过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6.拿出过硬措施抓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于组织生活会召开后10日内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组织指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单位党委(工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要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帮助他们明确程序、开好会议、抓好整改。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2.精心组织实施。要注意加强对流动人才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和社会组织党支部的指导,帮助他们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进行。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3.加强督查指导。各单位党委(工委、党组)要派员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包村(联社区)党员领导干部要列席指导,涉及多个村(社区)的,可自行选择一个,其他村(社区)由党员驻村干部列席指导。各单位党委(工委、党组)对所属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同时,市委组织部也将落实人员进行联系指导。

 

 

                                                                    中共诸暨市委组织部

                                                                      2019年1月4日

信息来源: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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