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7/2019-14227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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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9-10-23 |
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攻坚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根据《诸暨市村级集体经济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市委办〔2017〕73号)要求,经村申报,镇乡(街道)审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决定下达2019年第二批项目实施计划。
一、项目计划
(一)购建类项目(6个)
1.暨南街道后陈村电商园建设:总投资3000万元,由诸暨市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暨南街道后陈村、凉风洞村、沿江新村、三和村联建,其中4个村各出资100万元,每年保底分红。
2.大唐街道灵水村集体房建设:项目位于五泉庵、后山芝,总投资310万元,建筑面积1180平方米,建成后出租,村集体预计每年增收20万元。
3.大唐街道青山村集体房建设:项目位于渎西,总投资100万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建成后出租,村集体预计每年增收6万元。
4.次坞镇红旗村集体房建设:项目位于平阳,总投资700万元,建6层公寓,建筑面积3690平方米,建成后出租,村集体预计每年增收40万元。
5.枫桥镇杜黄新村集体房建设:项目位于新建,总投资300万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建成后出租,村集体预计每年增收20万元。
6.枫桥镇大干溪村集体房建设:项目位于王村,总投资250万元,两层,一层厂房,二层家宴中心,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建成后出租,村集体预计每年增收20万元。
(二)化解村级债务(1个)
陈宅镇开化村拟偿还有息债务27.5万元
二、实施要求
(一)投入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村级组织经济承受能力,在坚持不产生新的债务前提下,统筹谋划好资金盘子,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确保项目稳步实施。
(二)建设要依法依规。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项目建设,严禁借项目建设名义搞违章建筑,严禁因赶工期、抢进度违反法规、省略规定程序,确保项目建设的合法性。
(三)项目要真实有效。严禁虚构项目套取扶持资金,镇乡(街道)对项目真实性负责。购建类项目年投资收益5%以上,建立收益监测机制,资金补助后,每年进行收益监测,5年内收益不达标,补助资金全额收回。
(四)验收要严格规范。市财政根据项目验收资料,将资金拨付给镇乡(街道),再拨付给项目村,其中,联建(购)类项目,资金拨付给镇乡(街道),资金拨付给参股村联合建立的公司。购建类项目如引入企业投资,扶持资金全额归村集体所有。项目投资额只核算租赁部分(主体工程,不含装修),不算非租赁部分。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诸暨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