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2018年度规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情况公示后涉及评价结果调整的企业情况公示
2019-10-1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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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为进一步深化“亩产论英雄”导向,实现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文件精神,我市对规下3亩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诸暨日报及诸暨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后,企业提出异议,并提交了相关佐证材料,经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后,我办对部分企业的评价结果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示。
诸暨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