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7/2019-14227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发布机构: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19-10-02

关于开展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2 19: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依据《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若干政策意见》及最新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分类投放要定时、分类收集要定人、分类运输要定车、分类处理要定位的“四分四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围绕六个“+”,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投放正确率达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1%以下。

工作任务

(一)提升源头减量体系

1.推进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系列建设。根据省下达创建任务名额,按照省建设标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带动作用,明确暨阳街道安家湖村、浣东街道白鱼潭古村、枫桥镇三江村、马剑镇寺坞坪村4个行政村创建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村。明确马剑镇创建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水平。按照村干部责任心强,群众参与度高,农户分类质量好,减量处理效果佳,长效管理制度健全的标准,经申报,明确暨阳街道宜东村、侣东村等35个村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水平(附件1),奖励30名“三支队伍”中源头减量效果明显的一线保洁人员。

(二)提升分类投放体系

1.规范分类桶设置。按照农户“两分法”,公共区域“四分法”要求,规范设置分类投放容器。及时更新替换破损的分类桶,减少垃圾站房、分类大桶数量,提升设置标准,做到分类标志标识清晰规范可区分,垃圾桶及站点周边环境协调整洁。每个行政村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点须设置1处以上,并在回收物产生较多的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投放容器。

2.保障农村公共场所配置。村部、文化礼堂、篮球场、公园、公交站点以及其他村级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的出入口附近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两桶式”投放容器。

(三)提升分类运输体系

1.运输车辆提档升级。垃圾分类清运车辆车身应按标准设置标识,车身颜色喷涂对应分类桶颜色。村上门收集车要求电动车,车辆标识清晰,分类桶密闭无抛洒滴漏。有条件的镇村可安装视频监控、车载定位等信息化设备。

2.中转站(贮存中心)配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采用综合性中转站,已建成单一功能的镇级中转站,有条件的须改造成综合性中转站,可采用加层形式改造,并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做好臭气、噪音控制和渗滤液处理工作。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别采用分拣站、贮存中心中转。

(四)提升分类处理体系

1.推进新建改建项目设施建设。充分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处理需求,提升终端设备处理质量和处理能力,根据前期申报,明确浣东街道里联村等45个项目为2019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终端设备新建改建项目(附件2),要求按照招投标及安全生产相关程序规范采购和施工。

2.开展农村垃圾处置终端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市统一委托安全咨询机构对全市农村垃圾处置终端开展安全检查,配备必需的安监设备,并由镇乡牵头负责落实整改工作。

(五)提升分类数字化体系

1.开展市级农村垃圾分类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探索垃圾智能分类模式,以收运、可烂垃圾处置终端数据为基础,建立源头环节农户分类质量排名体系,收运环节量化分析体系,处置环节在线监测分析体系,开展市级农村垃圾分类大数据监管平台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能力。

2.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智能化建设。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方式开展垃圾分类,跟踪垃圾分类、记录积分,全程管理垃圾分类处理链条,实施编码识别、智能投放、智能巡检、在线监控等运维方式,根据前期申报,明确浣东街道盛兆坞三村等16个行政村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建设。(附件3)

三、奖补办法

1.成功争创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乡镇(街道)奖励10万元。成功争创省高标准示范村的,每个村奖励5万元。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任务的,依据完成任务结果,奖励5-20万。完成农村垃圾分类智能化建设的,依据完成任务结果,奖励8-20万元。

2.完成车辆更新任务的行政村,每个村奖励1万元。完成可回收站点、有害垃圾投放点任务的行政村,每个村奖励0.5万元。

3.新建改建项目中,新建每个站点的补助15万元,对站点进行提升、改造等工程的,根据投入工程量大小每个站点酌情补助3-10万元。

4.根据乡镇(街道)总体考核结果,位列前5名的乡镇,奖励30万元。

原文件政策与本文件精神相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1.2019年度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水平名单

           2.2019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备新建改建项目

           3.2019年度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名单

 

                                                                                                                 诸暨市乡村振兴暨“五星达标、3A争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8日

全文下载:关于开展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行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