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49/2019-142218 | 主题分类: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气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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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诸暨市气象局、 诸暨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26 |
诸暨市气象局 诸暨市财政局关于下发诸暨市2019年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各级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根据《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要求,诸暨市气象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19年度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补贴标准
1.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创建。通过省级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创建验收,每个补贴0.5万元。
2.气象科普。开展气象科普进农村文化礼堂科普试点建设及相关气象科普材料购买,计3万元。
3.枫桥镇气象防汛抗洪指挥系统方案编制、风险普查、数据收集整理等前期费用。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导,探索新时期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新思路、新做法,计10万元。
二、验收
1.本细则实施主体为诸暨市气象局。
2.各项目验收组织单位:省级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创建由诸暨市气象局会同市农办进行联合初验,并报上级终验;气象科普进农村文化礼堂科普试点建设和气象科普材料购买由市气象局验收;枫桥镇气象防汛抗洪指挥系统建设方案由绍兴市气象局、诸暨市应急管理局、诸暨市气象局、诸暨市水利局和枫桥镇政府联合评审。
3.验收依据和办法: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按浙气函〔2016〕189号文件实行验收;气象科普进农村文化礼堂根据浙气办函〔2018〕4号文件实行验收。
三、附则
1.填报材料(平台)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要求填报。
2.省级“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社区)”补助资金、气象科普进文化礼堂试点建设及气象科普材料购买资金均由财政局拨付到市气象局,省级“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社区)”补助资金由市气象局拨付到镇乡(街道)财政专户,通过镇乡(街道)财政拨付到相关村(社区);气象科普进文化礼堂试点建设、气象科普材料购买资金及枫桥镇气象防汛抗洪指挥系统建设前期费用由财政局拨付到市气象局,通过气象局支付。
诸暨市气象局 诸暨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6日
【全文下载】:诸气发〔2019〕18号诸暨市气象局 诸暨市财政局关于下发诸暨市2019年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