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1/2019-12492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19-12-13
文号: 诸政办发〔2019〕43号 文件登记号: DZJD01-2019-0009
有效性: 失效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12-13 17: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府办 政策解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市场供应,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52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绍政办发〔2019〕29 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六化”为引领,扶持打造一批标杆企业,构建绿色安全、生产高效、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新格局。到2021年底,全市生猪出栏量达到28.8万头(增加12.8万头),生猪自给率达到70%左右。

二、工作措施

(一)优化产业规划布局

1.适度增加养殖总量。重新修编《诸暨市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逐步调整我市生猪存栏规模至18万头,新建生猪养殖场存栏规模原则上要求达10000头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调整禁限养区划分。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禁限养政策排查整改的通知 》(浙环函〔2019〕305号)精神,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禁限养区域划分调整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3.优化产业结构。在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的同时,支持发展生产周期短、替代性强的优质家禽等特色产业,优化肉类供给结构,切实提高猪肉及替代禽产品供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二)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1.鼓励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鼓励新建“六化”标准规模养殖基地,并配套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自检条件要求。对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年存栏达10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行财政奖励,自新建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按每出栏1头生猪给予100元奖励,绍兴市级及以上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有关镇乡〈街道〉)

2.支持扩建原有养殖场。对现有已通过农业、环保、镇乡(街道)联合验收的保留生猪养殖场,鼓励其在符合法律法规、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按生产设计能力尽快释放潜在产能,在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六化”标准扩建至存栏50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实行财政奖励,自扩建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按每出栏1头生猪给予60元奖励,绍兴市级及以上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有关镇乡〈街道〉)

3.稳定现有生产能力。对现有已通过农业、环保、镇乡(街道)联合验收的保留生猪养殖场予以保留,确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等原因需关停的,应落实新址对其实施迁建(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关停的除外)。在约定新场建成期限之前,允许原有生猪养殖场继续养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镇乡〈街道〉)

4.积极引进种猪。对规模生猪养殖场自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引进种猪的,给予每头500元补助,各级财政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有关镇乡〈街道〉)

5.养殖设施设备补助。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支持生猪生产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农字函〔2019〕722号)精神,对适用于生猪生产的饲料加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自动投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相关养殖设施设备,列入农机具购置补贴品目范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有关镇乡〈街道〉)

(三)落实产业扶持政策

1.养殖用地政策。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电发〔2019〕39号)精神,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取消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规定;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无需占补平衡;允许在Ⅲ级、Ⅳ级保护林地内建设养殖场并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坚持集约节约用地,鼓励建设多层猪舍。各镇乡(街道)要摸排辖区内非畜禽禁养区域的可新建场用地2块以上,并将摸排情况汇总至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猪养殖设施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申报程序办理,报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鼓励跨区域产销对接和冷链体系建设。支持诸商等企业主体到有条件地区建立生猪“菜篮子”基地、生猪屠宰企业,支持肉品流通企业建设冷链体系,加快推动“调猪”向“调肉”转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3.财政贴息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52号)精神,由省级以上财政对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自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的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和自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生产流动与新建、改扩建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具体按省政府要求程序申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4.保险政策。根据《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生猪、能繁母猪保险方案的通知》(浙农险办〔2019〕5号)精神,保险金额与保险费均有所提高(育肥猪保险金额由900元/头提高至1200元/头,能繁母猪和种公猪保险金额由1000元/头提高至1500元/头;育肥猪保险费由40.5元/头提高至54元/头,能繁母猪和种公猪保险费由60元/头提高至90元/头)。保险费按原比例承担。保险理赔仍执行原分档理赔的方式,按保险费率调高比例同比提高理赔标准(除能繁母猪提高至1500元/头外,其余提高1/3)。(责任单位:中保财险诸暨支公司、市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疫病防控

1.提升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生猪产业全链条严管“百场引领、千场提升”行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19〕54号)要求,突出入场管控、饲料原料、基础设施、养殖环境、出场管控等关键环节,落实全链条“闭环”管理,全面提升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加快实施“百场引领、千场提升”行动,2019年底前完成提升改造生猪养殖场16家,创建省级引领场2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有关镇乡〈街道〉)

2.严格检测检疫。规模生猪养殖场建立非洲猪瘟检测室,完善其他生猪养殖场非洲猪瘟专项自检制度;严格落实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管理和省外调入生猪及生猪产品备案登记制度,实现检测与检疫出证无缝衔接;完成存栏5000头以上规模生猪养殖场非洲猪瘟检测室的建设并组织开展自检,对按期完成建设并组织开展检测的给予5万元/家的补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有关镇乡〈街道〉)

3.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完善各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点病死动物储存冷链设备设施的建设维护;加强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巡查监管,建立考核奖励机制,监督企业加强冷库和处理机器运行等日常维护;健全病死动无害化应急处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有关镇乡〈街道〉)

4.建设车辆清洗消毒中心。加快区域性防控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底前建成并完善车辆清洗消毒中心1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镇乡(街道)对本地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将生猪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场点或项目,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挖掘潜在产能、提升现有产能、落实新增产能,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并如期完成。

(二)加快工作进度。市农业农村局要抓紧细化工作任务。各镇乡(街道)要跟踪推进拟建项目的落地,实施项目清单式管理,明确时间、任务、路线,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强化服务保障。将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列入“三服务”活动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实行联审联批,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加快推进生猪养殖场新建和扩建。相关单位要加快环评工作,实现环评审查与设施用地审批同步开展。

(四)加强部门协作。市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作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发改局要强化市场监测预警,科学开展猪肉储备收储和投放工作,及时启动价格补贴机制,落实好养殖业用电用水优惠政策。市财政局要加大对生猪产业发展和市场供应的支持力度,优先保障政策的兑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保障生猪养殖用地,优先保障养殖场使用林地定额。市生态环境分局要抓紧开展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及时调整优化现行禁限养区规

 

定,督促完善相关环评手续,指导养殖场开展环保达标改造。市商务局要引导建立跨地区产销对接和冷链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肉制品加工企业、交易市场等的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供应秩序。市交通运输局要和农业农村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管理,提升运输过程防疫水平。银保监等金融机构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市民政局要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密切关注重点群体,做好价格补贴发放工作。

本意见相关扶持政策执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全文下载】43 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timevale-conver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