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胡华良为诸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