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诸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2018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2-27 15: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为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部门及项目支出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我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现将2017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及2018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计划说明如下:

一、2017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做到绩效评价实施全覆盖。2017年,市财政局对全市所有预算单位实行绩效评价全覆盖。全年共对全市各预算单位的127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二家预算单位进行整体绩效评价。评价结论较好地反映了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17年度,财政部门直接组织绩效评价项目共计10个,涉及评价的财政专项资金60927万元。对一般性的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项目,根据《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和《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评价。全年督导预算单位共实施绩效评价自评项目117个,涉及财政专项资金37244万元。

2、做到绩效评价流程更加规范。一是转变竞价方式,使中介机构能够在更加中立的立场上客观公正地进行绩效评价。二是对资金使用全程监控,保证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完善绩效评价流程,要求项目单位在编制预算的同时要求必须同时报送《绩效目标申报表》,在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需按季报送《绩效目标监控表》,年度终了须按规定报送《绩效评价报告》。通过“三张表”,将绩效管理延伸到资金使用全过程。

3、完成省级联评工作。2017年,绩效管理科按时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地方债券(五年期)项目资金”和“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资金”二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二、2018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计划

1、全面落实绩效管理“全过程、全融合、全覆盖”。 预算绩效管理主要是紧紧围绕“全过程、全融合、全覆盖”的管理思路,夯实绩效管理工作基础,将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落到实处。

2、完善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试行绩效问责。要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在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制定考核指标,提升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实效性。切实提升部门工作和干部能力水平。探索试行绩效问责,要把绩效考核作为工作问责的主要依据。

3、积极开展绩效培训,提升绩效意识。组织市级各预算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以及各中介机构进行绩效管理培训,明确绩效管理改革主要内容、范围和要求,找准绩效评价工作着力点,做好自评工作指导,提高自评质量。切实提高各预算单位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绩效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