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7/2019-142282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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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9-03-21 |
关于做好2018年度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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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各镇乡(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度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9〕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符合条件的项目与人员申报“浙江省农业丰收奖”和“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凡在2017、2018年通过验收或评价(鉴定、评审、审定)未获厅级以上奖励的科技项目,均可推荐省农业丰收奖。推荐一等奖项目必须通过绍兴市级以上农业农村(渔业)、科技部门的验收、鉴定、评审。
(二)在农业技术推广、开展为农服务和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方面取得显著业绩的市、镇乡(街道)农业科技人员均可申报“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申报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基层农技推广或科技管理服务工作10年以上或在镇乡(街道)从事农技推广工作连续5年以上;近5年来推广应用农业技术3项以上,或获科技成果奖、工作奖2项以上;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
二、推荐材料
填写“浙江省农业丰收奖推荐书”、“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表(从浙江农业信息网农业科教子网下载栏下载),推荐表一式20份,相应附件证明材料1份。
局属相关单位和镇乡(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要根据2017、2018年项目情况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同时可以推荐各类农业主体申报“浙江省农业丰收奖”。并于2019年4月5日前将推荐材料交农业农村局党建室。
联系人:谢国胜;联系电话:89009615。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