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65/2019-14234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001008006002065 成文日期: 2019-03-06

关于印发《暨阳街道2019年机关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6 09: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暨阳街道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编外人员管理,加强编外人员的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工作积极性,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和奖勤罚懒的用人导向,经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基本原则

编外人员的管理按照“分线业务管理、统一纪律奖惩”的原则,坚持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到管理规范有序、人员能进能出,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制度所指的编外人员包括街道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外包人员。

年度报酬

聘用人员报酬由基本工资和月度考核奖组成。

街道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保险费用按社保规定比例承担,个人自负费用在每月工资中扣除。

四、工作纪律及日常管理

由街道党政办负责工作纪律的考核,所在职能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业务考核。

(一)工作纪律

1.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每迟到早退或缺打卡1次扣发月度考核奖100元;无故不参加街道组织的会议每次扣发月度考核奖200元。

2.发生上班时间脱岗、串门等影响工作开展的情形,经查实的,每次扣500元。

3.上班时间发生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情形,经查实的,每次扣500元。

4.工作效率低、服务态度不好、被群众有效投诉,经查实的,每次扣500元。

5.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解决问题不力或工作相互推诿,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或引发信访,经查实的,每次扣1000元。

(二)请销假制度

1.请假半天(含)的,需报街道分管领导同意,请假条报党政办备案。

2.请假1天(含)-3天(含)的,需报街道党群副书记同意,请假条报党政办备案。

3.请假3天以上的,需报街道主职领导同意,请假条报党政办备案。

4.确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进行电话请假说明情况,经允许后,予以请假,并要及时补办手续。

5.休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实际休假时间超过(或不到)请假时间者,也应及时办好续假(或销假)手续。

6.每请假半天扣发月度考核奖50元。

7.开会请假4次折算请假1天,4次以上每次再扣发考核奖50元。

8.婚假、产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1.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失误的,街道将以通报形式进行追责扣罚。

2.个人工作出色的,街道将以通报形式进行表彰奖励。

五、辞退情形

编外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经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予以辞退:

(一)工作纪律自由散漫,不服从安排,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二)年度内街道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市级通报一次及以上的。

(三)一年内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到位累计超过5天的。

(四)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职,且引发严重后果的。

(五)政治信仰动摇,经常散布流言蜚语或参与邪教组织的。

(六)参与非访、集访或越级访及鼓动、怂恿他人信访的。

(七)有违法行为的,或有违法行为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较差社会影响的。

(八)导致街道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

(九)不遵守廉政建设规定,在执行公务中有吃、拿、卡、要现象的。

(十)在其它单位兼职或者持有公司股份且该公司和街道存在业务关系的。

(十一)犯有其它严重错误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继续留用的。

六、其他说明

(一)本制度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中共诸暨市暨阳街道工作委员会

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