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2/2019-14233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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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19-03-04 |
转发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诸暨市陈蔡二级等三家电站报废重建后上网电价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7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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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诸暨市陈蔡二级电站,诸暨市安平电站,诸暨市打洞坞电站:
你们关于要求执行小水电新电价的报告悉。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小水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4〕150号)文件精神,现将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诸暨市陈蔡二级等三家电站报废重建后上网电价的批复》(绍市发改价〔201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诸暨市陈蔡二级等三家电站报废重建后上网电价的批复》.pdf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