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7/2019-14228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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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9-04-23 |
关于认定第三批新型职业农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3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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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各镇乡(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诸政办发〔2016〕137号)、《诸暨市农林局、诸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诸农林发〔2017〕34号)等文件精神,诸暨市农林局委托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陶朱商学院在2018年11月到12月期间开展了农药经销员、肥料配方员专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和茶叶种植加工生产经营职业农民培训,已完成相关学时和课程教育培训任务。并对暨阳街道蒋平道等189名学员在诸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根据《诸暨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认定暨阳街道蒋平道等189名为我市第三批初级新型职业农民,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各镇乡(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和局属相关单位做好新型职业农民的管理、创业帮扶和跟踪服务工作。
附件:诸暨市第三批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名单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3日
全文阅读:诸农发〔2019〕30号关于认定第三批新型职业农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