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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4月12日开始
发布日期:2019-04-09 11:35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上、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结合《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我市实际, 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4月12日开始。

    认定程序分为四步:

    第1步:报名,先网上申报:全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日期为412日至512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后现场确认:全市现场确认日期为521日至23日,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网上报名确认点与现场确认点必须相一致),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2步:体检,按各区、县(市)确认点要求参加统一体检。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第3步:审核认定,申请人可适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由本中心和各区、县(市)认定机构公告。

    第4步:领取证书,申请认定通过者请关注各区、县(市)认定机构公告,申请者可选择现场领取,或快递(邮寄)领取。

编辑:(王苏文)
信息来源:绍兴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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