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警示教育月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我市迅速贯彻落实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推进会精神

2019-05-19 12: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廉政网

5月9日下午,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推进会一结束,市纪委市监委接续召开专题视频会议,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开展全市警示教育月活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灿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纪委任振鹤书记在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高标准建设清廉绍兴的重大意义,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用好警示教育这个“传家宝”“防疫针”“助推器”,把警示教育月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会议强调,开展全市警示教育月活动,既要准确领会、认真落实省纪委“规定动作”,也要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开展好市纪委“十个一”活动。要突出关键环节,紧紧抓牢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以最直观的方式接受最深刻的教育。要突出绍兴特色,开展好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廉政法规知识考学和清白泉廉洁家风大讲堂等“自选动作”,“梳廉脉”“编廉文”“演廉戏”“铺廉路”“建廉馆”,努力打造绍兴清廉文化品牌。要突出实效导向,让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见不贤而自省”,使警示教育的过程,成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校准思想之基、调整行为之本、绷紧作风之弦、扎牢制度之笼的过程。

会议要求,开展全市警示教育月活动,既要做好“后半篇文章”,也要抓早抓小、做实“前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最大限度增强警示教育综合效能,持续深化党的纪律建设。要坚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动摇,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要坚持日常监督不松劲,进一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正确运用“四种形态”;要坚持健全完善制度不停步,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会议要求,开展全市警示教育月活动,既要压实主体责任,也要牵头主抓、履行好协助职责,形成党委(党组)全面领导、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牵头主抓、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警示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强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以忠立命、以忠立心、以忠立业、以忠立功,积极参与到警示教育活动中来,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当好表率,真正锻造成为铁打的“打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