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8日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顾儿永、宋秀胜为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赵志义的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免去徐军能、周春松的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宣建文、周伟星、严国营、黄铁灿的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