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党(工)委:
为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党员在“五星达标、3A争创”工作中建功立业,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带头勤劳致富发展经济、带头整治环境美化家园、带头参与治理化解矛盾、带头移风易俗践行文明、带头热心公益服务群众”的百名农村“五带头”党员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组织关系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按照《诸暨市农村“五带头”党员评价推荐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择优进行推荐。
二、评选推荐的名额分配
全市拟评选表彰100名“五带头”农村好党员,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推荐名额。
三、评选推荐的要求
评选推荐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发动,推荐名单事先须征求纪检、信访、国土城建、司法等线办,以及派出所、检察室、法庭等部门的意见,经党委会议审议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将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审查无异议后,按程序讨论确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各镇乡(街道)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农村“五带头”党员推荐对象的材料报送工作,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上述材料电子版请于6月20日前通过政务钉钉报送市委组织部(联系人:赵灵成,联系电话:15257577325,637325),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
中共诸暨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