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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可参评专业技术职称啦!

2019-07-15 16: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为拓宽人才发展空间,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根据人社部和浙江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可以贯通了,快跟小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1.范围对象

在我省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

2.基本要求:

 (1)符合我省相应专业工程技术职称评价标准规定基本条件;

(2)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4)达到行业继续教育规定学时要求。(技能培训学时视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3、学历资历要求:

(1)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2)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3)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4)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4.突出高技能人才工作特点

(1)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应充分体现其职业特点,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评审的首位

(2)要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把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作为评价条件。

(3)淡化对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定职称时的论文要求注重对其能力、贡献、业绩等的评价。

5.注重向高技能领军人才倾斜

对在生产一线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直接申报相应工程技术职称评审。

(1)获得浙江省技术能手、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的人员,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优秀技能人才”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

(2)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首席技师、全国技术能手,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国家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拔尖技能人才”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工程师

(3)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获得者,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杰出技能人才”的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

(4)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可直接申报 正高级 工程师

二、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1、参评范围。在技能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2、首次参评要求。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后,累计工作年限达到职业技能评价申报条件的,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合格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晋级评价要求。专业技术人才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根据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申报条件参加晋级评价。

4、考评要求。对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专业技术人才,应注重技能考核。对具有所申报职业(专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具体职业或专业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