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85/2019-14614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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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9-07-17 |
安华镇关于明确劳动争议多元调解中心成员及其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行政村,全体机关干部:
为深入实践发展“枫桥经验”,整合各方调解资源,及时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华镇劳动争议多元调解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华镇劳动争议多元调解中心成员
主 任:郭剑东
副主任:蒋铭夫 方铭君 孟利光 杨柯斌
成 员:陈剑慧(经发办) 朱方洁(综治)
郦志坚(司法所) 张 澜(国土)
斯 斌(人力社保所)
楼 荣(驻村指导中心)
杨 洋(驻村指导中心第一分中心)
代远洋(驻村指导中心第二分中心)
案件受理登记由镇综治中心窗口统一负责,由镇联合调解中心负责案件分派流转。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人力社保所:负责调解中心日常工作,召集成员召开工作会议;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及辖区内企业调解组织调解员的法律培训工作;在协调处理突发性和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中,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解释工作;确保案件在监察、仲裁、调解程序中的有序流转。
(二)经发办:依需要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负责帮助、指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在协调处理突发性和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中,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职工合法维权。
(三)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抓好协议效力的法院确认工作;对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劳动者,应援尽援,及时审查并有效提供法律服务。
(四)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欠薪逃涉嫌犯罪的行为。
(五)社会治理办:负责化解劳动争议引发的信访问题。
(六)相关线办:负责指导线上政府性投资项目劳动用工并开展检查,负责配合政府性投资项目劳动争议案件调处。
(七)相关驻村分中心:负责辖区内劳动用工网格化管理,排查欠薪隐患,协助辖区内劳动争议案件调处。
各成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用工、劳动纠纷苗头或有效调处劳动纠纷的应做好过程记录工作并及时反馈至窗化登记受理。
诸暨市安华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