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店口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初审公告
2019-07-09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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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党委政府办公室
诸农店(2019)第30号
下列农户申请审批的宅基地,已经村讨论、店口镇审核,现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的规定,为保护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用地审批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均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我镇(乡、街道)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 ||||||||||
镇(乡) | 村名 | 户名 | 在册人口 | 现有住房 | 老房处置情况(㎡) | 拟审批情况 | ||||
农业人口 | 非农人口 | 处 | 占地面积(㎡) | 已拆除 | 收归村所有 | 土地坐落 | 占地面积(㎡) | |||
店口 | 沥山湖 | 蒋钦儿 | 3 | 沥山湖村 | 120 | |||||
(联系电话:87060110)
诸暨市店口镇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