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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竞争性选拔镇乡(街道)党(工)委组织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10 15:51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

各镇乡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选优配强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竞争性选拔5名镇乡(街道)党(工)委组织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诸暨市范围内具有行政、事业身份人员;

(2)中共正式党员,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现任市级机关部门(单位)、镇乡(街道)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含下属事业单位中层职务),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工作满2年;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差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的;

(3)有其他不宜报名情形的。

二、选拔程序

1.宣传发动。发布报名资格条件、程序等,对竞争性选拔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在本系统、本单位进行宣传发动,原则上符合条件的人选均需参加竞争性选拔。

2.推荐报名。采用组织推荐方式进行,个人自荐需经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每位报名者按规定填写《诸暨市竞争性选拔镇乡(街道)组织员推荐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核。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资格初审,经初审后,于8月9日上午下班前将《诸暨市竞争性选拔镇乡(街道)组织员推荐报名登记表》《组织推荐情况汇总表》及所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年度考核相关证明的复印件(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科202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87016723、87016099)。

资格审核及个人基本情况审核贯穿于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任用资格,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综合素质比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综合素质比选,重点了解人选的党性修养、理性思维、组织协调、处理复杂问题、团队协作、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纪律观念、心理素质、个性特征等情况。入围人选征求市纪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委政法委等相关单位意见。

5.考察。根据综合素质比选情况,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应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根据考察对象人选适岗性等情况,可适当减少任用职位。

6.讨论决定。根据综合素质比选和考察情况,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提交部务会议研究决定。

7.公示、任用。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四、组织领导

竞争性选拔镇乡(街道)党(工)委组织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竞争性选拔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把握人选条件,确保竞争性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中共诸暨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6日

信息来源: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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