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诸暨荣怀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8-27 16:4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诸暨荣怀学校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内容为小学、初中、高中段学历教育,现行教育收费标准按照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原市教育局)2015年制定的《关于调整诸暨荣怀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诸发改价〔2015〕84号)执行。鉴于近年来教育成本增加等实际,学校向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关于要求调整中小学收费标准的报告》,建议调整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浙江省价格条例》;

(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四)《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五)《浙江省定价目录》;

(六)《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价费〔2010〕216号);

(七)《关于规范全市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诸发改价〔2011〕96号)。

三、起草过程

(一)成本调查监审。市发展改革局对诸暨荣怀学校2016-2018年度教育和住宿成本开展成本调查监审工作,依法依规核定学校2016-2018年度生均培养成本和住宿成本。

(二)拟定收费标准。根据学校2016-2018年度成本调查监审结论,按照补偿教育、住宿成本并适当考虑合理回报的原则拟定学校收费调整方案。

(三)公开征求意见。8月6日至8月12日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调整诸暨荣怀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8月12日无反馈意见。

(四)合法性审核。市发展改革局对文件的制定主体、制定依据、制定权限、制定程序、送审稿内容和形式逐一作出审查确定。

四、主要内容

(一)学费标准:诸暨荣怀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公司可根据实际办学情况适当下浮。具体学费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2000元;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3000元。

(二)住宿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0元;普通高中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500元。

(三)其他收费政策仍按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五、明确执行日期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9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该文件由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读,解读人:朱建洪,联系电话:87019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