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65/2019-142347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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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001008006002065 | 成文日期: | 2019-09-21 |
关于明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五人看护小组”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行政村(居)、社区,全体机关干部:
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综合管理,夯实防治网络,有效避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预防处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0〕45号)、《关于开展找差距补短板护航G20专项行动的通知》(绍市维稳办〔2016〕11号)、《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4〕103号)等精神和工作要求,经研究,特明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五人看护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五人看护小组”成员
由患者监护人、辖区民警、社区责任医生(精防医生)、驻村居(社区)干部、村居干部五人组成。
二、成员职责
1.患者监护人(包括指定监护人):承担法定监护责任,负责日常看护和紧急处置;协助患者办理社保、残疾证和低保(符合条件)等救治救助保障政策;督促患者遵医嘱服药;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加强看护,保持与“五人看护小组”成员的联络,防止发生肇事肇祸等紧急事件;正常情况下每月至少与管辖内的村(居、社区)干部和责任医生联络一次,发生紧急异常情况或特殊稳控时期应及时报告公安、村(居、社区)干部及责任医生;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2.驻村(居、社区)干部:牵头和协调落实服务管理等工作措施,帮助落实患者社保、残疾证和低保(符合条件)等救治救助保障;在特殊稳控时期落实重点患者就地管控措施;牵头“五人看护小组”工作,并加强成员间的工作协调和业务联系。
3.社区责任医生(精防医生):根据患者管理级别要求定期开展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按照规范管理要求为在管患者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康复记录手册,根据患者管理级别要求定期随访管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做好患者信息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患者进行应急医疗处置、评估、业务指导及信息交换等事项。
4.辖区民警:负责对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在特殊稳控时期协助街道落实重点患者就地管控措施;并对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备案,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系统,纳入特殊人群管理。
5.村(居、社区)干部:及时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动态信息;负责督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对患者的日常监护;协助责任医生(精防医生)开展随访管理以及必要时的应急处置;在特殊稳控时期按要求落实重点患者就地管控措施;帮助患者(监护人)联系街道和有关部门获取支持和帮助;向患者及其监护人宣传精神卫生知识以及相关救治救助等政策。
三、责任要求
各成员需加强沟通协调并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摸排、监测、预警、救治、救助、服务、管理等工作,确保责任期内不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
四、其他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如有工作变动需做好工作交接,其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
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