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85/2019-14614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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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安华镇 | 成文日期: | 2019-09-29 |
安华镇危旧房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为确保安华镇范围内危旧房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诸暨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安华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范围和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适用于安华镇所辖范围内所发生的危旧房屋突发事故。
(二)本预案为安华镇区域内危旧房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三)本预案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救人第一、快速反应、属地保障、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成立安华镇城镇危旧房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工业副镇长、农业副镇长、政法委员、武装部长、社会事业副镇长、城建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办公室、分中心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组织机构及人员
组 长:陈小波
副组长:裘松山 陈 珂 蒋铭夫 周灿炯 郭 裕
杨柯斌
成 员:傅腾超 赵章政 陈剑慧 朱方洁 吴海琴
张 澜 楼 荣 杨 洋 代远洋
任何部门、单位接到房屋倒塌事故或发现危急情况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
(二)安华镇城镇危旧房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分中心,分中心设在镇政府。分中心主要负责对辖区内的房屋定期排查,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负责和区房屋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协调对接。
1.镇东分中心
队 长:代远洋
队 员:蔡则宁、叶栩梁、何 潮、郭铁苗、周建梅
责任区域:镇东区农村危旧房
2.镇中分中心
队 长:杨 洋
队 员:杨江灿、朱 超、许时文、陈伟校、许洪炎、何光伟
责任区域:镇中片区农村危旧房
3.镇西分中心
队 长:楼 荣
队 员:蔡 晖、陈 炜、童麒燕、何晨飞、宗益琦
责任区域:镇西片区农村危旧房
三、应急处置办法
(一)善后处理
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后,危房所在行政村应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准确的把危房安全险情和事故情况上报到分中心和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上报至镇政府和相关单位。根据房屋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按有关法规和政策,对事故受伤人员给予救治和救济,并做好善后工作。由镇政府、交警队、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排除障碍,恢复交通畅通。
(二)社会救助
事故发生后,社会、个人和外国机构捐赠资金和物资,统一由镇政府接受捐赠办公室和市红十字会接受,并按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
(三)保险理赔
在房屋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房屋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协调保险公司及本部门的情况做好保险理赔的各项事宜。
(四)评估、调查和总结
一般在较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后,需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房屋安全损失进行评估和调查,形成评估和调查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并向市住建局报告,同时抄送市政府有关部门。
重大和特别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事故的评估调查工作,并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政府应急委、市房屋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
四、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确保房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期间的信息畅通,房屋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抢险救援单位,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
(二)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保障
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类专业部门实施应急救援的工作体制,确保房屋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按照统一格式标准建立救援和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并适时维护更新,保证应急指挥调度的准确高效。
(三)应急队伍保障
派出所、消防、交警队、医疗急救等队伍是第一响应的抢险救援队伍,同时,要充分发挥行政村、公益团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组建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成年人志愿者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减少房屋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避免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
(四)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房屋安全事故的特点,由交警队牵头,镇政府、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快速顺畅的通道。
(五)医疗卫生保障
根据房屋安全事故对人员的伤害,由卫生院牵头,各单位医务人员、镇政府等部门配合,开设现场抢救点及应急救援医院,为房屋安全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和医疗保障。
(六)治安保障
房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社会治安保障,由派出所牵头带领,各单位保卫部门和志愿人员负责维护房屋安全事故现场的秩序。
(七)物资保障
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的设施、设备和救灾物资储备,在处置可能的化学危险品泄露事故中应准备必要的防护服,保证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
(八)资金保障
为保证房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有效实施,建立“房屋安全专项资金”,保证房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九)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结合本地区的城镇规划,利用空置房、廉租房、广场、运动场、体育馆、人防工程等设施场地,与各空旷场所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统一规划建立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紧急避难场所。
五、保障要求
农村危旧房领导小组及3个分中心必须自觉遵守应急抢险纪律,一旦发生重大紧急灾害,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立即投入防灾救灾工作,服从统一指挥,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尽最大努力将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如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内部制度等规定严肃处理,突发事件期间到位不及时、通讯不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作扣款、待岗、辞退等处理。
安华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