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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9-03 09:37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因“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未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行为于2017年10月2日被诸暨市公安局处以警告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诸公(东)行罚决字[2017]14590号”。至申请日,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被处罚之信息已披露满1年10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核查,该公司符合《浙江省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信用修复条件,拟确认信用修复,特此公示!公示期间为2019年9月3日起五个工作日。

利害关系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诸暨市公安局提出异议。

联系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红旗路6号,诸暨市公安局法制大队。

联系电话:0575-87193896。

 

诸暨市公安局

2019年9月3日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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