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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岛市来诸返诸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通告

2020-10-14 19: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有效应对当前青岛市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精准做好健康管理、促进人员有序流动,现就做好青岛市来诸返诸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9月27日以后有青岛市旅居史的来诸返诸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到达诸暨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到市综合服务点核验抵诸前7天内核酸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需接受核酸检测。核验或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方可自由有序流动,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二、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市。如必须前往,请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青岛市返诸后,要按照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三、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集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饮食卫生习惯,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少吃生冷食物;聚餐时使用公勺公筷。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诸暨市综合服务点地点:环城东路99号市委党校励学楼,联系电话:18057589325。

诸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