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号
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朱铁明已调离诸暨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朱铁明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朱铁明的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