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4/2020-14488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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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 成文日期: | 2020-08-10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4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案 由 | 关于加大通讯光缆安全保障力度的建议 |
提案人 | 医药卫生界 |
事 由 | 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各界对通讯网络的依存度不断上升。然而我市通讯光缆安全保障现状堪忧。据不完全统计,诸暨市2019年1-11月仅电信一家的通讯光缆受损就发生3121起,造成直接损失约1200万元,其中自然灾害损失1119起,人为损失2002起,人为损失中绝大多数为施工引起。2017年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枫桥镇、店口镇都出现过大面积通讯光缆受损的情况。2019年6月底至7月底约一个月时间内,市中医医院浣东、暨阳二院区共出现4次通信网络中断,每次断网时间短则一小时余,多则四、五个小时。断网造成至少115人医保卡无法使用,200-300人的诊疗工作受到影响。“断网”不但给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也给经济造成损失,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分析我市通讯光缆安全保障现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乏精确、全面、可共享的通讯光缆数据。2017年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所测出的通讯光缆数据由于数据精确度不足、费用结算不到位造成无法与信息管网公司、运营商共享。诸暨市地下信息管网的铺设数据掌握在不同主体处,即2005年之后新建的三环内信息管网铺设数据由城乡集团信息管网公司掌握,2005年之后新建的三环外信息管网铺设数据由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公司分别掌握或小城镇环境综合改造牵头公司掌握,2005年之前建设的信息管网数据由运营公司分别掌握。至今施工前无论信息管网公司还是各运营商都拿不出精确可用的通讯光缆总体施工图,这在客观上造成了项目施工前信息管网数据对接的困难,加大了施工难度。 (二)损坏成本过低。因通讯光缆线路属于弱电,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即使挖断也不像强电、天然气等存在安全隐患,造成施工单位对破坏通讯光缆不够重视。另外对于破坏军用通讯光缆要承担法律责任已深入人心,但对于民用通讯光缆损坏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普遍缺乏认识,甚至有因赶工期索性牺牲通讯光缆的事件发生。因破坏通讯光缆的施工方往往承接的是市政工程,运营商存在“不敢得罪衙门”的心理,较少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对于因过失破坏通讯光缆索赔可引用的法律条文相对滞后,造成运营商的劳务损失、客户的损失在定价时不能得到充分体现,运营商索赔积极性偏低,百姓“断网”损失难以获得补偿。 (三)信息管网维护机制有待优化。在共建共享模式下,三环线内的信息管网在建成后即移交给了使用方,但使用方一般有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四个主体,一旦发生损坏,仍由信息管网公司负责维修信息管路,四个主体负责维修通讯光缆。由于政府在信息管路维护方面资金投入不足、老管线维护可能造成路面损坏和交通堵塞等原因共同导致了管线建成移交后部分管线维护情况有待提升的现状。 |
建议办法 | 基于以上分析,建议通过以下四点加大通讯光缆安全保障力度。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将通讯光缆安全提高到影响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来,加强对破坏通讯光缆的法律普及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信息通讯光缆的意识。对于如医院、银行、学校等重要信息系统,需加强灾备意识,相关通讯光缆在网络线路埋设时做好标记,施工前准备安全预案,施工过程中派人“旁站”并明确责任,对于可能造成损坏的部位提前加固。 (二)建立数据全面、精确、可用的通讯光缆信息管理平台。对于2017年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所做的通讯光缆普查数据以及地下管线普查数据,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和相关单位需积极探索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办法,力争该数据能够发挥作用。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触动各通讯光缆数据掌握方对基础数据共享,确定通讯光缆基础数据汇总管理主体,建立全面、精确、可用的通讯光缆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开工前召开管线协调会议时,需确定一个单位提供精确、全面的通讯光缆施工图。 (三)优化信息管网维护机制。信息管网建成后移交给四个主体这一模式是造成信息管网维护存在问题的原因之一,在这一模式下信息管路维护没有收入来源,需要政府持续不断的投入,政府的财政压力较大。义乌、萧山等地的信息管网在建成后其所有权仍为政府,建设单位向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运营商收取租金,出现问题由建设单位统一维修。这一方式规避了现有机制存在的问题,解决了管路维护资金的来源,建议借鉴。 (四)多点发力提高破坏成本。完善通讯光缆损失评估机制,保障运营商、“断网”者的利益,探索通过公益诉讼渠道解决通讯光缆损失赔偿问题,提高市政工程相关部门责任担当意识,杜绝“踢皮球”,适当运用行政手段提高破坏通讯光缆成本,探索将通讯光缆破坏情况纳入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增加损坏成本。多点发力提高破坏通讯光缆成本,防患于未然。 |
承办单位 市建设局 | 案号: 47 |
协办单位 经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执法局,广播电视台,电信局,中国移动诸暨分公司,中国联通诸暨分公司,城乡集团 陈伯利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通讯光缆安全保障力度”问题的提案(第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通讯光缆安全保障方面的关心。诚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随着我市经济的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日新月异,全社会对通讯网络的依赖程度与日俱增,同时通讯管线的安全问题也日渐凸显。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断网”对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和困扰,针对您指出的切实问题和细致的建议,我局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认真的沟通协调,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1、加强通讯网络管护意识。市建设局多次发文要求全市施工企业强化文明施工,杜绝野蛮开挖,无序施工,减少对既有管线的破坏。特别是我局与城乡集团下属信息管网公司(我市弱电通讯管线建设的主要实施主体)、兴城实业公司对接,要求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规范组织管线施工,包括开工前组织各通讯运营商召开管线协调会议,结合施工图加大对现状管线情况摸排,尽量做到情况不清不开挖。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规范文明施工,在复杂施工区域谨慎施工,增加人工开挖,对易损部位提前做好防护加固。 2、进一步提高地理信息平台数据的共享使用率。市勘察设计院对我市通讯光缆进行了普查并形成了基本数据库,该平台建设耗资较大,涉及部门单位较多,因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尚未免费向社会开放。为此,我局已和市国土资源与规划局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协商如何进一步提升平台使用效率,联系对接市大数据中心,提请市财政加大信息平台的投入,在完善数据库容量,尽快完成“一张图”建设,并逐步扩大数据免费使用的范围(部分涉密内容无法共享),为通讯光缆安全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3、对重点区域加大应急改造,提高违法成本。针对医院等重点区域,信息管网公司和相关单位要建立应急机制,采用双线铺设,一备一用,区域周围减少不必要施工。对野蛮施工,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和个人,我局将联合相关主管部门,依据《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特别是因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破坏的,要抄送实施单位进行处罚。 4、学习先进经验,优化管理机制。鉴于我市目前信息网络建设管护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可采取学习借鉴原则,学习周边县市的成功经验,补充完善我市现有机制,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市实际,既行之有效又节约成本的管护之路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人姓名: 陈 栋 联系电话:89096580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