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4/2020-14487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成文日期: 2020-07-28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78)

发布时间:2020-11-12 17: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关于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 

提案人

社会科学界 

 

胡华良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将 诸暨全域美列为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内容,并提出打造美丽乡村(见报告第16页)。而农村有建新不拆旧,祖宅不可动的习俗,农村危旧房的还大量存在,一些破败不堪的老房子,还大量分布在村庄。这些危旧房由于建筑结构特殊,年久失修,既影响村容村貌又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成了美丽乡村建设的绊脚石。鉴此,提案人就如何尽快启动、推进危旧房的拆除,让百姓拆得安心、放心,提出以下建议:

一、认真做好危旧房的甄别、鉴定工作

农村危旧房的认定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具有专业知识或经过培训上岗的专业人员或专业的鉴定机构,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等相关规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性进行鉴定。

严格按照“村村查、户户查”,“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房屋都要查、有人居住和无人居住房屋都要查”、“不漏一村、不漏一户”的原则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精准档案。

二、对于危旧房如何实施拆除?

1、危旧房拆除应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人员或公司具体进行。以保证拆除工作的顺利、有效实施。

2、必须严把安全关。拆除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3、不能一拆了事,严把拆除的善后工作,尤其是对于拆除后产生的材料,可以二次利用的,要主动与户主进行协商处理,防止资源的浪费。对于建筑垃圾,要严格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置,严防造成环境污染。

4、根据不同等级分门别类、对症下药坚决拆除,制定落实相应的方案。特别是对使用超过40年的危旧房,以及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建议国土、城建、财政等相关部门启动政策扶持,予以对拆除的危旧房进行适当补贴。

三、危旧房拆除后的政策安排

1、对于符合政策条件的,可以允许采用原拆原建的方式重新进行建造。

2、对于不符合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在政策范围内按照进行异地新建的方式进行处置。

3、对于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或户主不愿再保留该宅基地的情况,可以由村、镇组织依法有偿收回宅基地或在政策范围内引导户主进行转让,合理配置宅基地资源。缓解农村日益严重的建房指标与需求的矛盾,提供更多的可审批建房用地。

四、落实危旧房权益保全工作

1、对于涉及到农村危旧房拆除的农户,产权要认真梳理,为他们主动办理房屋产权证,提供相关资料和全方位的服务。

2、对于因各种原因短期内无法进行新建的农户,可以为其办理危旧房权益保全并办理相应的危旧房权益保全凭证。

3、危旧房权益保全凭证应当要详细载明危旧房的产权情况,具体的地址,房屋权源、四址、结构、层数、面积等基本情况,以防发生权属纠纷。农户可以凭此作为权属证明及日后新建房屋的依据。

4、同时要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允许这部分农户后期可以进行房屋新建,并且可以考虑免除或减少新建房屋的审批手续等环节。充分打消农户 “拆掉容易,重建难”的后顾之忧。

五、加大政策宣传

1、建立健全宣传动员机制,发挥政府引导和村规民约作用,强化农户危旧房拆除及权益保全意识,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入户交流、张贴横幅标语、微信微博、电视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

2、宣传必须拆除对象、鼓励拆除对象、可以保留对象,宣传危旧房拆除及权益保全标准及要求,充分调动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对有碍村容村貌的危旧房和残垣断壁进行拆除,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3、发挥村两委干部、农村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率先拆除危旧房屋。让相关农户充分了解到危旧房权益保全的好处,把政策落到实处。



 

承办单位:建设局 

案号 78 

协办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杨光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的提案(第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始于2016—2017年,第一次排查出存量D级危房12357户,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旧房376户,C级危旧房40766户。2019年又根据省建设厅、财政厅、民政厅、农业农村厅和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第二轮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浙建村发〔201966号)文件要求进行第二次全市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重点对第一轮排查的C级危房中建设时间较长、建设标准较低、维护水平较差、山边水边等地质灾害易发点的房屋进行新一轮排查鉴定共排查D级危房449户,C级危房90户,并将排查、建档、鉴定相关信息录入省农房信息管理系统。

三年来,通过宣传落实《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条例》,镇乡(街道)积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动员农户自主开展危旧房治理改造。截止201912月,全市累计完成D级危房拆除4212,修缮加固509户,尚有8085户只做腾空防控处理,未进行有效的拆除除险措施。

由于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面大量广,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出台的治理改造政策必须由针对性、可行性,同时要兼顾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为有效推进农村危旧房的改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市通过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2017选择草塔镇龙珠里村开展危旧房治理改造试点2019年又选择五泄镇开展了农村危旧房权益保全试点,旨在将危旧房实现治理改造的基础环节上通过颁发《农村危旧房权益保全证明书》的形式对农户权益进行保全,进而实现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清理村庄卫生死角,美化村庄环境,盘活农村闲置空间,优化城乡融合发展环境,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目的。从试点镇村和我市镇乡实际推进情况看,目前我市农村老旧危房的改造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改造工作推进效果不甚理想。现有改造进度数据反应我市农村危旧房改造主要以D级危房腾空防控为主,尚未进行有效的修缮除险措施,长效管理没有跟上,且部分D级危房由于腾空后一直未得到有效安置存在返住现象;因危旧房造成的信访和纠纷时有发生,每遇极端天气倒房事件偶有发生大部分C级危房甚至存在查而不管的状态,实际并未采取具体治理措施。

2.地票核发存在难度。地票发放标准高,审核程序繁锁,土地复垦采用批量打包方式推进导致报批要求资料较高,进度迟缓。

3.原拆原建受高度、采光、邻里纠纷等因素制约难以全面推广。农村危旧房多坐落在周边房屋密集的村(居)中间,实施原址拆改建受制约因素较多,且大部分危旧房屋属于老建筑,原有建筑高度和建造风格都与现有居住要求不相符合,如仍只按原有高度进行拆建,房屋外观及利用效率较差,群众改造意愿不高。

4.镇村两级安置房落地困难。目前仅有应店街丁徐自然村和直埠姚公埠自然村因村级自身条件较好推出了村级保障房,其成功模式难以复制到全市面上推广,其余镇村安置房均停留在纸质设想层面,尚存在新建区块土地落实难、建设成本高、镇村两级财政难以支撑、区块缺乏交通优势等问题。

5.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缺少专项资金保障,工作推进动力不足、难度很大。镇街在实施治理改造过程中,涉及相应治理改造费用,主要有危房安全鉴定费用、危房拆除施工费用、房屋证据保全测绘费用及保障房建造差价贴补等,但由于镇街财政承受能力有限,市政府又并未明确相关资金补助,大部分镇街甚至无力支付已完成的农房安全检测费用。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已提出了《诸暨市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草案,重点明确了从地票安置、宅基地安置、农民保障性住房(市级保障房和村级公寓房)、实施拆翻改建、实施证据保全及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等形式。目前,该项政策正进行继续完善中。

上半年度,我们主要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由镇街实施了对影响村容村貌、有碍观瞻和影响公共安全的断壁残垣,危房等空倒房屋实施了处置。

同时,为加强农村房屋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本市范围内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快速有效处置本市发生的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全面提高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我们修订完善了《诸暨市农村房屋安全应急预案》,重新明确了应急处置机构职责、分工、日常巡查监管、应急响应及解除、善后处置等有关流程。

此外,根据去年五泄危旧房权益保全试点情况,下半年计划在全市面上进行推广,计划通过部门指导、镇街统筹、行政村实施,财政适当补贴的方式来引导农户进行危旧房权益保全后拆除危房来解除安全隐患,完善村庄规划布局,为乡村振兴提供发展空间。

针对全市885户农村困难家庭的危旧房改造,也将启动专项攻坚行动,按照一户不落,动态清零目标要求,在9月底前将所有困难家庭D级危房通过权益保全、原拆原建、易地新建、地票安置、集中供养等方式进行拆除,对C级危房实施修缮加固或拆除以进行解危。

再次感杨光明委员对我市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也将认真听取你的意见建议,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改进完善,努力把政策用好,把社会各界及群众关注的事情办好。   

 

承办人姓名:郦宇霞

联系电话:87015546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