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4/2020-14487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成文日期: 2020-08-0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79)

发布时间:2020-11-12 17: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

社会科学界 

 

小区物业管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很大程度上反映城市的品位形象。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建小区越来越多,物业管理也成为一个绕不开的话题。目前,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的需求与物业缺少服务经费的矛盾形成恶性循环,物业纠纷数量呈整体上升趋势,严重影响了社区群众的幸福感,也业已成为诉源治理当中的一个难点。

从调研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业主自我管理意识不强。很多小区的业主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缺乏主体意识,普遍存在推脱、等靠的思想,单纯追求自身利益的多,自觉履行义务的少。有些小区业委会即使成立了,但也没有运转或无法运转,发挥不了联系、监督等作用。

二是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物业公司的专业化程度低,物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总体存在重收费、轻管理,重效益、轻服务的现象。主要表现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不善,小区秩序管理混乱,公共用地侵占现象较多,未按合同约定公布财务状况等等。

三是管理体制机制有缺失。我市物业管理体制尚未理顺,职能部门与街道、社区的责任不够明晰,存在相互推诿现象。物业管理的考核机制还不够健全,准入门槛较低,也没有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淘汰退出机制也没有建立,导致物业公司干好干坏一个样。

一、加快健全业主委员会,积极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各街道要进行全面摸排,在符合条件、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百分之百完成组建工作。做好业委会的选人用人工作,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条件限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吸引业主中的专业人士参与业主委员会。加强社区对业主委员会的管控和引导,使业主委员会切实起到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联系桥梁作用,更好维护物业管理正常运行。

二、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研究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细化物业服务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增加物业管理规范的透明度和实际可操作性。建立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检测评估机制,创优评差,尝试黑名单制度与退出机制,做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审查、检查物业公司的设立运行,严肃查处不良行为,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

三、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综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物业管理统一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由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及时收集并协调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反映的矛盾纠纷等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对小区乱搭乱建、破坏绿化、占道经营、污染排放、改变房屋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管理职能,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外部环境,从源头上减少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四、成立封闭式小区专业管理部门和政府下属国资物业公司,加强对封闭式小区的综合管理。



 

承办单位:建设局 

案号 79 

协办单位:暨阳街道办事处、陶朱街道办事处、浣东街道办事处、暨南街道办事处、大唐街道办事处 

 

杨建清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新建住宅小区越来越多,由物业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也呈不断上升的趋势,物业管理问题已成为我市乃至全国共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

过去这些年为了保障并促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不少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出台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诸政办发[2013]8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诸建建[2014]38号)、《诸暨市物业保修金管理实施办法》(诸政办发[2019]22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一是建立和健全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体制。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建设、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消防、财政、相关属地镇乡(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同时将物业管理纳入社会基层治理。二是规范了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目前所有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都要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在属地镇乡(街道)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社区居委会工作并接受社区居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三是规范了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要按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同时建立信用信息体系,信用信息和考核奖惩挂钩。四是规范了物业的交接。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承接业务时,要按《浙江省物业项目承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承接查验,加强了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这些举措的实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了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几年努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虽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诸如业主自我管理难、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价格机制尚未形成、物业改造维修困难等问题,离现代城镇管理要求还有差距。

下一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和《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我们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立足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人防技防物防三防齐抓遵循落实属地管理、推进政府执法、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业主自治的原则,进一步创新物业管理的工作思路、运行机制和实施路径,积极把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应用到城市社区治理中,探索党建+社区+物业+智慧的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模式,着力推动小区物业管理深度融入城市社区治理格局。一是通过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全力推动住宅小区党的组织、党的力量、物业管理全覆盖。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报纸、微信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物业管理部分和《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提高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三是有针对性的对社区、业主委员会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解决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以及业主委员会如何履职问题,提升社区、业主委员会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四是结合物业调研,出台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联系人   邵仁岳          联系电话   87015017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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