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84/2020-14463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
发布机构: 001008006002084 成文日期: 2020-11-13

关于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3 14: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同山镇

各行政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防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根据绍兴市动物植物疫病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绍市动植防指办〔2020〕) 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镇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严峻形势

秋冬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非洲猪瘟病毒已在我国定殖且污染面广,疫情发生风险较高;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来势汹汹,近期省内金华已出现一起输入性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等潜在疫情风险不容忽视。随着中秋、国庆假期临近,活畜禽调运频繁,畜禽产品消费趋旺,畜禽产品调入数量趋增,输入性动物疫情发生的压力不断加大。

二、集中力量,抓好落实

1、秋防时间及免疫病种。今年秋季动物防疫(以下简称秋防)于9月20日开始,10月25日结束。强制免疫病种为牲畜口蹄疫、生猪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羊小反刍兽疫、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家犬狂犬病。

2、秋防免疫分工:生猪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存栏30头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鸡鸭鸽子存栏2000只以上、鹅存栏500只以上、鹌鹑存栏10000只以上等达到养殖备案条件的规模场户,由各场自行免疫;无能力自免的牲畜小规模养殖场户及散养畜禽由镇动物卫生服务站组织免疫。

3、秋防免疫要求:要求应免动物100%免疫、100%建好免疫档案,生猪和家犬100%挂好免疫标识。继续实行规模养殖场户免疫档案押金制度和免疫疫苗可追溯制度,确保免疫档案完整和免疫工作到位。各行政村(社区)要做好调查登记工作,并落实1—3名联系人(可以自然村为单位落实,也可专职落实一名),协助镇动物卫生服务站做好免疫工作。

三、精心组织,扎实工作

秋防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行政村(社区)要精心组织,迅速开展秋防工作宣传和发动,落实好防疫协助人员,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配合镇动物卫生监督站、服务站扎扎实实做好秋防工作。

同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