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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宣方乐请求辞去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2020年10月30日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来源:信息科 发布日期:2020-12-29 14:59浏览次数: [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宣方乐辞去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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