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21/2020-146244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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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001008006002021 | 成文日期: | 2020-02-25 |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建立驻企健康指导员制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局属各医共体,其他卫生健康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安全有序做好我市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确保“两战赢”。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驻企健康指导员制度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和《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全市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三服务”方案》(诸卫发〔2020〕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卫生健康复工复产驻企健康指导队,派遣驻企健康指导员,帮助复工复产企业开展疫情防控服务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指导帮助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要深入企业开展“三服务”活动,帮助指导企业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局机关、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医共体(属地卫生院)等单位组织人员,深入属地复工复产企业,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帮助指导复工复产企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及疫情处置应急预案;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配备相应的防疫物资,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设置测温点和隔离场所,落实员工每天两次体温检测工作,做好每日台账记录;指导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帮助指导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成立针对疫情的免费心理咨询热线,提供24小时在线心理咨询服务(电话:87271000),为我市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夯实基础保障。
二、组建健康指导员队伍,开展分类上门服务指导
局成立由局机关、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医共体(属地卫生院)等单位人员成立规上企业服务指导队伍,会同复工复产组、驻企指导员同做好全市1000多家规上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督查指导“三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确保平稳复工复产、防疫到位。规下企业(分小微企业、中小企业)的防控指导服务工作由基层卫生人员联系属地镇街组织片区网格员,每日随机抽查不少于片区20%的复工复产企业。对发现问题企业要求限期整改,不定期实施回头看督查。
三、工作要求
1.服务目标
驻企健康指导员服务工作要求实现三个全覆盖:即规模以上企业驻点服务全覆盖、小微企业园区驻点服务全覆盖、中小企业巡回服务全覆盖。
2.服务时间
首批驻企健康指导员要求于 2月26日前全部到岗到位。2月27日前上报驻企健康指导员名单通过钉钉至尉巍。
3.服务内容(详见附件3)
4.工作日报。各组每日15时将当日指导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特色工作举措、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困难、问题情况(附件4),通过钉钉上报尉巍。
附件:1.复工复产驻企健康指导员分组表.doc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