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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境外入诸人员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0-03-25 10: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疫情形势,为全力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现就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继续全民动员,加大摸排,我市华侨、留学生、外籍华人、在外劳务输出人员、在外商务人员、外派公职人员以及港、澳、台同胞应提前通过浙江省入境信息预申报平台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其境内联系人必须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做好信息沟通。

二、对所有入境时未发现相关症状的境外入诸人员,实施全程集中或受控转运,在市级隔离点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并自行承担食宿费用。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确需居家医学观察的,实施居家硬管控。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前需进行核酸检测,确认健康后方可解除。

三、对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迟报、漏报、瞒报其在境外亲属入诸信息等情形,一经查实,严肃追责。境外来(返)诸人员不经报告私自回诸的,一旦发现同车及同住人员将统一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入境人员应如实履行健康申报、行程史填报等信息 报告责任。凡有涉嫌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四、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如发现境外来(返)诸人员未按规定落实隔离措施的人员,广大群众要积极举报。有奖举报电话:12345。

诸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