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1-14489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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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001008006002070 | 成文日期: | 2021-01-08 |
(政策解读)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度一事一议竞争性立项申报陈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6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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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次坞镇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诸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宣传发动、自主申报、镇乡(街道)初审,已将参加竞争性立项的行政村推荐上报,并上传了《诸暨市一事一议项目报备信息采集表》和《诸暨市一事一议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现将2020年竞争性立项申报陈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争性立项申报陈述方式
因疫情防控的需要,改变往年现场申报陈述为书面申报陈述方式。
二、专家评审
市财政局牵头,邀请纪委监察、组织部、农业农村局、水利水电局的相关业务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2020年度一事一议项目竞争性立项陈述评分标准》,对上报的申报陈述内容进行评审、评分。
三、结果公示
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分,汇总排列名次,结合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的财力情况,确定2020年度立项项目个数,并通过诸暨政务网和诸暨日报进行公开公示。
四、立项批复
通过竞争性立项项目评审并公开公示,对无异议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由市财政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发文批复实施,并报浙江省财政厅备案。
五、认真做好申报陈述书面材料的准备、上报工作
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申报陈述书面材料写作的组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会同村委干部落实好材料的编写工作。要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一事一议项目报备信息采集表和竞争性立项陈述评分标准,认真、全面、客观地拟写竞争性立项申报陈述报告,并将申报陈述报告内容的电子稿于3月30日前发送到市财政局基层科,对逾期的取消竞选立项评审资格。
附件:2020年度一事一议项目竞争性立项陈述评分标准.pdf
诸暨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