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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 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0 10:24 浏览次数: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力做好我市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3月24日,省安委会组织召开了全省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并且下发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切实推动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20〕7号),绍兴市安委会也印发了《绍兴市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落实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 20 天的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攻坚目标

强化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整治,聚焦“提本质、遏较大、减总量、保安全”,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以隐患排查整治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攻坚,发现和整治一批安全隐患,恢复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攻坚范围

以交通安全领域、危险化学品领域、消防安全领域、建筑施工领域、自然灾害领域、城镇燃气和特种设备六大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全市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查整治。

三、攻坚时间

3月25日至4月15日。

四、攻坚重点

结合区域性、行业性和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以及疫情防控发展形势,突出抓好六大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交通安全领域。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以及公交车、工程车等重点车辆监管。强化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长大隧道、“黑车”运输、农用车、农村道路、水上交通等风险管控,加强对隧道、桥梁、农村道路等特殊路段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旅游包车异地经营、未按包车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排查“两个导则”,切实做好化工园区(集聚区)风险排查管控,深度排查危化品使用单位、“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安全风险;对去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坚持线上监测预警和线下精准执法相结合,推行危化品生产企业每日、使用危化品重点企业每周的风险研判和承诺机制,加大线下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掌握复产企业动态,做到安全提醒、生产企业储存设施安全巡查两个“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三)消防安全领域。全覆盖排查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地下空间、“多合一”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区域;加大集中隔离场所、老旧住宅小区、福利院、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的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畅通室外消防车道、室内疏散通道两条“生命通道”。(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四)建设施工领域。全面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对现有集中隔离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强对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等风险分析管控,严惩违法分包、非法转包、违规施工、安全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五)自然灾害领域。森林防灭火重点排查责任制落实、火源管控、防火宣传、基础建设、应急处置等五个方面以及祭祀用火、农事用火、踏青玩火和林业生产用火等野外用火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治理工程,高度重视小流域洪水防范工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其他领域。加大对餐饮、娱乐、集市等燃气使用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从严查处无证经营燃气特别是瓶装液化气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三无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带病运行”;加强对各类景点、大型游乐场所安全管理和客运索道、专用车船、游乐设施的全面安全检查。(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其他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实施,各属地镇乡(街道)要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全面细致开展对辖区内各行业领域的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务必做到重点突出,整改彻底。

五、攻坚举措

(一)迅速行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立即着手研究细化攻坚行动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迅速宣传发动,全面动员各方面力量,快速营造全力开展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各单位要落实行业责任,围绕攻坚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牵头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立即开展安全风险“诊断式”排查,稳扎稳打推进排查整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按照“四个明确”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要切实解决前期工作暴露出的整治力度不足、整改责任不清、隐患排查不深入、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各项整治如期完成、取得实效。

(四)暗访督查。绍兴市安委会将排督查组来我市实地开展督查,我市安委办也将组建联合督查组,对攻坚重点的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五)巩固提升。各单位要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全面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六、攻坚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攻坚行动,层层压实责任,制定详细攻坚计划,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攻坚行动各项举措落细落地。

(二)迅速行动,精准排查整治。各单位要立即部署开展行动,精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攻坚行动和督查暗访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间、责任部门、责任人,实施清单化闭环管理,立行立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对重大安全隐患坚决实施挂牌督办。在排查整治中要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决不能简单一停了之、一罚了之。

(三)统筹协调,务求行动实效。各单位要统筹协调资源和力量,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周密部署、主动作为,合力推进攻坚行动。市安委办要切实负起统筹谋划、协调指导、通报督办等工作。

(四)掌握信息,及时高效报送。攻坚重点领域的牵头单位要及时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市安委办。要求各牵头单位在3月27日前制定印发攻坚行动方案及攻坚计划,并抄送至市安委办,同时明确行动联络员并报送;3月28日起至4月14日期间,每周一、周四下班前报送一篇500字左右的宣传报道,每周四同时报送攻坚行动小结材料;4月15日下班前报送攻坚行动总结材料。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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