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49/2020-142739 | 主题分类: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气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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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诸暨市气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3-08 |
诸暨市气象局关于印发《2020年防雷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中国气象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气象局防雷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社会防灾意识,维护公共安全,结合我市防雷减灾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防雷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诸暨市气象局
2020年3月8日
2020年防雷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中国气象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气象局防雷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社会防灾意识,维护公共安全,结合我市防雷减灾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目标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气象主管机构监督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对象
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和 3A 级以上旅游景点,以及其他气象灾害(雷电)防御重点单位。
2.在诸暨市行政区域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活动的中介机构。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等。
四、检查内容
防雷安全管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落实、防雷装置安装和运行、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防雷安全档案管理等情况。
五、检查时间安排
1.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30%以上。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全年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督促整改率达到100%。
六、检查方式及人员
气象主管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查现场等方式,同时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平台(掌上执法平台)对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检查。检查组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其中至少1名为执法人员。
七、检查要求
检查中要依据掌上执法平台检查表单逐项进行检查,检查后需被检单位签字认可、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被检查单位出具《防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列清整改事项,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经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双方签字盖章,一份留存被检单位,另一份由气象局归档。检查人员应督促被检查单位按照防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意见要求,逐项整改,直至合格;对于不按规定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防雷安全工作不重视,隐患整改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