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1/2020-138242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管理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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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4-07 |
文号: | - |
关于印发《诸暨市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共克时艰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
现将《诸暨市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共克时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落实。
诸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4月7日
诸暨市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共克时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绍兴市《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共克时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三服务”活动,通过省市县联动、政银企协同,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共克时艰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落细惠企稳企助企活企暖企政策,最大力度推进企业减负降本,最大强度支持企业纾困解难,最大程度对冲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力争全年新增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17.47亿元左右,确保完成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主要任务
(一)最快速度落实减税政策,力争实现减税11251万元左右
1.快速落实落细国家、省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疫情期间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20年3月到5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的预征率缴纳增值税;减税2416万元。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的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减税104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支持疫情防控的公益性捐赠,允许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减税1000万元;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企业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引导各类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按实际免租月份相应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疫情期间被政府征用的房产,按实际征用时间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税6790万元。(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最大程度加大减费支持,力争实现减费127667万元左右
2.全面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减费77540万元。免征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2020年2月至4月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5090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减半征收全市除机关事业单位外的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6月份(所属期)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15000万元,减征产生的统筹基金收支缺口由市财政按规定补助,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5%下调至0.5%,减费10080万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全年;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减费1560万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全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
3.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返还12900万元。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可返还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返还标准按2019年12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入库数确定,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0日至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4.全力降低企业水电气成本,减费18050万元。实施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减费1200万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减费8400万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深化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减费7000万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全年。(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供电局)降低企业(不含天然气发电企业)用气到户价格10%,减费1200万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建设局)降低企业到户水价10%,自2020年2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期限为3个月,减费25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建设局、市水务集团)新能源出租车和网约车充电服务价格(含电费)由现行最高每千瓦时1.60元降为1.40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5.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减征3073万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全年。(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残联)
6.全面施行企业开办“零成本”,减费320万元。向新办企业免费赠送首套公章(包括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企业财务章)和税控设备(含首年服务费),执行期限自发文之日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7.全力减少政府性收费,减费15734万元。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减收197万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全年。(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全面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取消政府采购文件工本费,减费1025万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减少保证金4286万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全年;降低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减少保证金10200万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2日至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以非营利方式向企业开放实验室,减费25万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全年。减半收取产品检验、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费用,减免0.7万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6日至4月1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8.全力降低政策性融资担保成本。发挥国有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加大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力度,减收企业融资担保费,减费50万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对2020年2月至7月期间承保的中小企业和“三农”客户担保费率不高于年化0.5%,时间不超过6个月。(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诸暨市支行)
(三)最大限度落地减租费用,力争实现减租3231万元左右
9.全面落实国有资产减租政策,减租1235万元。减免非国有企业市场主体承租市国资管理部门管辖的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租金761万元,执行期限从2020年2月10日起至疫情解除后再顺延3个月。减免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有的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土地的企业(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租金474万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0.减免开发区企业租金。对受疫情影响、承租开发区国有经营性房产的非国有生产经营性企业,减免1416万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开发委)
11.鼓励减免非国有商品交易市场租金。降低非国有商品交易市场租金(减免摊位租费、物业费或延长同等租赁权),减免500万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12.减免科技创新企业租金80万元。减免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中的在孵企业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4月30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最大力度扩大减息优惠,力争实现减息8000万元左右
13.大力降低部分行业企业应付贷款利息。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企业的存量贷款,实施到期展期、延长还款期限、续贷等措施,地方金融法人机构原则上对2020年4月底前到期的中小企业贷款实行无还本续贷,续贷期限不短于3个月,鼓励其他金融机构推行无还本续贷,降低企业续贷成本,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0%以上,企业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0%以上。充分发挥各级应急转贷资金作用,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转贷。鼓励支持金融机构降低或免除实体企业贷款利息,对因疫情影响产生逾期的企业贷款,减免罚息和违约金。(责任单位:诸暨银保监组、人行诸暨市支行、市金融办)
14.大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对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租赁商务服务业等四个行业的中型企业贷款减息力度,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不含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减息力度,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对运用普惠性再贷款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利息给予30%的地方财政贴息,其中市级财政补贴10%,所在区、县(市)财政补贴20%,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再贷款期限小于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诸暨市支行、诸暨银保监组)
15.大力运用央行低息政策性资金。争取央行专项再贷款6亿元、支农再贷款再贴现25亿元,充分发挥央行专项再贷款等政策性低息资金的降成本作用,支持和督促金融机构运用低息资金降低企业贷款利率,减息8000万元。(责任单位:人行诸暨市支行、市金融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16.大力扩大全年融资总量,确保全年新增社会融资100亿元,贷款增速10%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诸暨市支行)
17.大力降低重点项目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以及列入国家级或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建立债券申报“绿色通道”。对于自身资产优良、募投项目运营良好,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允许存量企业债发新还旧。加大政策性担保工具对债券发行的增信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五)最大幅度加大政府减支,力争实现减支24559万元左右
18.大幅压减政府开支。全力落实减支23830万元,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和稳企业稳发展。其中年初预算非刚性、非重点项目压减幅度不低于10%,日常公用经费压减幅度不低于5%,“三公”经费压减幅度不低于5%。按照省政府进一步压减要求,继续压减经费729万元,包括部门重大调研课题、规划、会议培训、宣传活动等一般性支出和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等,原则上再压减25%;节会、展会、论坛等活动引进市场化运作,原则上经费压减25%;收回进度延后项目经费。执行期限为2020年全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政策集成机制。聚焦目标任务,按照政策兑现实施细则,减少材料、简化手续,通过政务服务平台集中梳理发布政策要点、办理流程,实现一网整合、分类推送、精准查询,向企业集中提供政策事项。国家、省和绍兴市出台其他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
(二)建立系统推进机制。夯实责任分工,健全行动有方案、实施有细则、操作有流程的政策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政企协同和部门内部专班运作的工作体系;建立目标量化、进度晾晒、定期会商、兑现监督和效果评价的落实体系。
(三)建立精准服务机制。紧密结合“三服务”活动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主动做宣传、答政策、送服务,打通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畅通政企线上、线下沟通渠道,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统筹部署推进政策更新,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
附件:诸暨市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政策兑现服务清单
附件
诸暨市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政策兑现服务清单
序号 | 责任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工作内容及任务条款 |
1 | 市发改局 | 朱建洪 | 87019876 | 降低企业水电气价格(第4条) |
2 | 冯咏珑 | 89097110 | 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第4条) | |
3 | 傅田辉 | 89097093 | 运用央行低息政策性资金;企业债券发行(第15、17条) | |
4 | 市经信局 | 何建淼 | 87012792 | 运用央行低息政策性资金(第15条) |
5 | 市科技局 | 陈跃凯 | 89089369 | 减免科技创新企业租金(第12条) |
6 | 市公安局 | 徐剑青 | 80727056 | 实施企业开办“零成本”(第6条) |
7 | 市财政局 | 蒋林洁 | 87111685 | 取消政府采购文件工本费、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降低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第7条) |
8 | 孙 永 | 87035780 | 减免承租国资管理部门管辖房产租金(第9、10条) | |
9 | 斯露杨 | 87351102 | 减免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金(第9条) | |
10 | 陈辰女 | 87116357 | 中小微企业贷款减息(第14条) | |
11 | 王一华 | 87018066 | 减压政府开支(第18条) | |
12 | 市人力社保局 | 周国苗 | 87113760 |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第2条) |
13 | 杨文倩 | 80727063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3条) | |
14 | 市建设局 | 戚越舟 | 89088473 | 降低企业用水用气价格(第4条) |
15 | 市商务局 | 陈 行 | 87233332 | 降低非国有商品交易市场租金(第11条) |
16 | 市市场监管局 | 陈忠良 | 80727132 | 实施企业开办“零成本”(第6条) |
17 | 马革伟 | 87325009 | 以非营利方式向企业开放实验室、减半收取产品检验、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费用(第7条) | |
18 | 孟 永 | 87963072 | 降低非国有商品交易市场租金(第11条) | |
19 | 市金融办 | 周 娣 | 87013470 | 减免政策性融资担保费;降低企业贷款利息;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运用央行低息政策性资金;扩大全年融资总量(第8、13、14、15、16条) |
20 | 市医保局 | 张天宇 | 88791291 | 减半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第2条) |
21 | 市税务局 | 寿红涛 | 87261330 |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企业开办“零成本”(第1、6条) |
22 | 钟宏涛 | 87261058 |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减免(第1条) | |
23 | 池承得 | 87016092 |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第2条) | |
24 | 阮 滢 | 87261339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第5、7条) | |
25 | 市供电局 | 郭 雁 | 88792332 | 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第4条) |
26 | 人行诸暨市支行 | 曹文婕 | 87220105 | 担保费减免;减免贷款利息;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运用央行低息政策性资金;扩大全年融资总量(第8、13、14、15、16条) |
27 | 诸暨银保监组 | 王豪盛 | 87980812 | 落实减息、贷款延期、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第13、14条) |
28 | 市残联 | 赵 佳 | 87220762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第5条) |
29 | 开发委 | 王飞翔 | 87383837 | 减免开发区企业租金(第10条) |
30 | 水务集团 | 阮建伟 | 87385820 | 降低企业用水价格(第4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