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三改”模式推动巡察整改质效双提升

2020-04-20 15: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这笔680万元的工程款不是在招投标文件中注明了是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吗?他们班子会议的记录里怎么又同意支付给施工单位?”嘉善县委第二巡察组的同志边翻阅会议记录边产生了疑问。经过仔细核对,巡察组发现这笔费用的确不应该支付,于是找来了被巡察单位负责同志了解情况。“是我们没仔细研究招投标文件,幸亏你们看的仔细,否则我们这笔钱就要支付出去了。”该镇负责同志惭愧地说。

嘉善县委在前期开展的第七轮巡察过程中发现被巡察单位在城中村改造“棚户区”项目建设中,有一笔680万元的工程款经单位班子会议讨论同意支付给施工单位,而这笔工程款按照招投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这笔钱虽然已经班子会议讨论同意,但实际还没支付,我们要马上跟他们指出这个问题。”为了及时制止该笔工程款的支付,巡察组一改以往巡后反馈整改的常规方式,立即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要求其立即研究停止该笔费用的支付。

“对于简单明了的问题,我们在巡中要求其立行立改,通过这种短平快的方式,使整改实效看得见、摸得着。”该县第三巡察组组长介绍。

这样的整改也是该县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为了提升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该县探索推出了巡察“三改”工作法,对问题进行了科学分类整改,通过简明问题立即改、个性问题共性改、重点问题攻坚改,达到“巡察一个、整改一片、规范一面”的效果。

“我们前期在对11个村的提级巡察中,发现村集体资产出租应收未收、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历史遗留资产问题未及时处置等16类问题比较突出。”该县纪委县监委负责人说,“考虑到全县面上其他村可能也存在着这些问题,我们就推动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三清一查’专项整治。”

截止到2019年12月底,该县共排查出“三资”管理问题472个,不良应收款6552万元,自查发现的“三资”管理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规范问题合同633份,不良应收款已处理5586万余元,处理率达85.3%。

“今天会上点名通报的‘十个依然存在’问题,都是在县委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希望大家勇于直面问题、以案为鉴……”前期,在全县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工作部署会上,县委主要负责人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这是该县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攻坚改的一个缩影。针对巡察出的一些突出问题,由县委县政府牵头,通过警示教育大会、专题会议部署等形式,把问题说深说透说细,一方面强化全面整改,一方面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祛病除根、标本兼治”的实在效果。

“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要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该县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要聚集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据悉,该县在做好巡察工作的同时,注重巡察整改的落地见效,通过“三改”方式,指导督促年前反馈的13家单位落实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209个,正在整改中问题7个,共建立完善制度68项、挽回经济损失2065.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