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1/2020-13639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4-30
文号: 诸政办发〔2020〕18号 文件登记号: DZJD01-2020-0017
有效性: 废止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16: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政策解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诸暨市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诸暨市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提升监管效能,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巡查、发现、查处、取缔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行为的能力,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级层面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商务局局长、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及各镇乡(街道)分管领导为组员的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职能部门及镇乡(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见附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工作重点

(一)对未获得市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许可,未经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环评审批手续,擅自销售成品油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加油站(点),依法予以取缔并处罚。

(二)对未获得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等部门许可,未经市市场监管局审批,无《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非法改装、运输、流动销售成品油的车辆,依法予以扣押并处罚。

(三)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油品的加油站(点),依法予以停业并处罚,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

四、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长效监管的各项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接收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转交职能部门办理;督查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责任和镇乡(街道)的属地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汇总工作台账,开展考核;按时向市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第一时间汇报发现的重大问题;遇有重要任务,抽调成员单位人员成立专班开展工作。

商务局:履行成品油市场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拟订全市加油站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工作,将成品油市场监管列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重要内容,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做好成品油监管商务执法。

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成品油经营和销售不合格油品等各类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打击未取得证照的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以及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非法经营行为。强化油品质量、计量监管,加强流通领域油品质量抽检。

公安局:负责打击成品油市场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以及妨害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加油站(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使用情况,并依法查处非法加油站(点)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违法行为。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开展加油站(点)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并依法督促整改。

交通运输局:会同交警大队检查成品油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负责查处非法改装、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

生态环境分局:依法查处加油站(点)的环境违法行为,指导、督促全市加油站(点)完善污染治理措施。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的规划许可审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用地情况,依法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理。

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各加油站(点)建设物的认定,督促各镇乡(街道)依法拆除违法建设、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

镇乡(街道):制订定期巡查和预警方案,压实网格员责任,每月巡查不少于两次,发现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立即组织属地站(所)开展现场执法。如遇特殊情况,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工作台账,记录巡查情况,对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转的各类问题,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长效监管。通过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属地管理、构建联合行动机制、纳入安全生产指标考核等措施,切实将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实现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各职能部门、镇乡(街道)要对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及时总结、客观评估,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我市的成品油市场违法行为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行为且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的,要及时依法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的,要及时通报相应职能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要充分运用“首发响应”机制,构建精准、高效、数字化的成品油监管新模式,切实提升联合执法效能。各镇乡(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将辖区内成品油市场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诸暨市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诸政办发〔2020〕14号)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对巡查台账不记录、未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下转的问题清单处理不到位等,被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发现两次以上的;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工作不到位的;巡查处理、整治行动中相互推诿、消极应对的;由于漏管、失管造成不良后果的等,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考核扣分,直至启动问责追责程序。


【全文下载】18 关于印发《诸暨市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