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88/2020-144889 | 主题分类: | 应急安全消防-/应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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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陈宅镇 | 成文日期: | 2020-05-25 |
陈宅镇关于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及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消防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明确陈宅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机构设置。
一、组织结构设置
(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其军 镇 长
副组长: 副书记
组 员: 倪卓君 郦小均 周广威 兰传亮 朱 莹 魏 斌 寿 瓒 周雪野 吕迪虎(派出所)
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办公室设在综合信息指挥室(挂应急管理站牌子),由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雷海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应急管理站
站 长: 雷海波
副站长: 王乾光(派出所) 俞永恒(派出所) 陈伟栋 陈罡风
成 员: 杨 成 孟国斐 钟金马 吴旭婷 王文婷 周赞平 陈坚杰 侯玉龙 蔡炎耿 陈再兴 杨炬亮
(三)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
1.交通、工程、地质灾害、燃气、石油天然气应急管理
重点组织协调全镇交通、基建工程、危旧房、地质灾害、燃气、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基建工程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组 长: 周广威
副组长: 陈罡风 郭永祥(交警队) 赵新生(运管所)
成 员: 胡捷飞 冯 亦 许 磊 周章旺 斯利根
2.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特种设备、农贸市场、沿街店面应急管理
重点组织协调全镇工业企业(包括限上服务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特种设备、邮局、银行、农贸市场、沿街店面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组 长: 周雪野
副组长: 陈伟栋
成 员: 项彬彬 何玲玲 陈坚杰 王 璐 张光明(供电) 蔡东玮(环保)
3.水利、农业、民宿(农家乐)、森林应急管理
重点组织协调全镇防汛防旱抗台、水利工程建设、森林防火、旅游景点、除限上以外民宿(农家乐)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组 长: 倪卓君
副组长: 吴旭婷
成 员: 赵赋东 张新东 郭仕祥
4.居住出租屋、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管理
重点组织协调全镇居住出租屋、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组 长: 魏 斌
副组长: 杨 成
成 员: 周赞平 陈再兴
5.文化礼堂、宗教寺庙场所应急管理
重点组织协调全镇文化礼堂、寺庙、教堂、农村民间信仰场所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组 长: 朱 莹
副组长: 王文婷
成 员: 郑盈盈
6.教育、广电、食品、卫生、文保单位应急管理
重点组织协调全镇教育、培训机构、广电、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组 长: 寿 瓒
副组长: 孟国斐
成 员: 王琴丽 寿巧莲
7.养老机构、民政福利应急管理
重点组织协调全镇民政福利、养老机构等场所的消防、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组 长: 郦小均
副组长: 傅钱塘
成 员: 张森茂 蔡生钢
8.各行政村(社区)应急管理
各行政村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负属地管理责任,由驻村干部牵头,村干部落实网格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定期检查本村各类领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向镇应急办报告各类隐患及事故,配合上级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重要时期即时召开,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绍兴市及诸暨市有关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分析、协调、解决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形势和重大问题。
应急管理站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协调组织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配合协调全镇较大以下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镇消防、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接报和统计。
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究各专业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形势,协调处理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大问题;督促指导企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二)检查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党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分管行业领导牵头,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各网格员每月在本区域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活动。每个周末或节假日值班组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消防检查不少于10家,对发现隐患问题能及时整改的当场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情况报应急管理站,镇巡查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问题的整改,在3-7个工作日上报整改结果。对不按检查组意见做出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及时上报镇应急管理站,镇应急管理站会根据企业实际作出停业整改或行政处罚。每次检查清单、图片等资料以月为单元汇总存档,并报备应急管理站。
(三)报告制度
镇应急办每月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全镇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每月15日前,镇专业应急管理工作组向镇应急办报告本专业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隐患检查排查整改情况,以及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形势。
三、考评、督查、通报制度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每月组织督查,对各级网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通报情况纳入月度考核。督查事项为:
1.市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2.消防、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3.企业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机制。
4.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处分的落实情况。
5.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进行督查的其他事项。
镇应急办将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或未按规定做好日常检查巡查的镇、村干部及网格员严肃追责通报,确保责任落实,全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陈宅镇人民政府
2020年 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