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1/2020-12266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0-05-28
文号: 诸财采监〔2020〕20号 文件登记号: DZJD12-2020-000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诸暨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8 14:4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意见征集情况 政策解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保证政府采购质量,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诸暨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诸暨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doc

诸暨市财政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