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43/2020-14277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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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0-05-07 |
浙江宏磊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用修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07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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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浙江宏磊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因“信用浙江”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向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信用修复。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均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超过一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单位)核对确认,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修复条件,确认修复。现按照相关规定,对浙江宏磊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请。
特此公示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