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9/2020-14479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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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29 |
关于公布诸暨市商务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3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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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局属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和我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诸暨市商务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意见,请做好贯彻落实。
一、承办科室要按照时序进度会同有关科室,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二、承办科室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价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三、承办科室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四、承办科室要切实抓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落实,并做好决策的后续评估工作。
附件:诸暨市商务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诸暨市商务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