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45/2020-14274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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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05 |
关于印发《诸暨市企业开办“零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税务局各相关科室(单位)、各派出机构,全市各相关企业:
根据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企业开办“零成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监管〔2020〕42号),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诸暨市企业开办“零成本”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诸暨市公安局
诸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
2020年6月5日
诸暨市企业开办“零成本”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绍兴及我市的决策部署,坚持“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目标导向,全面落实落细惠企稳企助企活企暖企政策,最大力度推进企业减负降本,支持企业纾困解难,绍兴市防控办《关于印发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共克时艰行动方案的通知》(绍市防控〔2020〕14号)、诸暨市防控办《关于印发<诸暨市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共克时艰行动方案>的通知》(诸市防控〔2020〕17号)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关于企业开办“零成本”工作要求,决定对新开办企业赠送首套公章和税控设备(含首年服务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推行企业开办“零成本”,办企业刻制首套公章费用(四枚公章,包括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企业财务章)、税控设备(含首年服务费)由政府买单。
二、享受对象
新开办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所属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
三、享受费用
参照绍兴市级标准,新开办企业首套公章200元(包括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企业财务章),增值税税控设备160元,首年服务费280元,每家共计640元。由市场监管局按实际企业开办数结算。
四、具体实施要求
(一)新开办企业首套公章刻制政府买单。新开办企业进入“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后,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印章刻制单位,企业领取印章后,在《企业开办“零成本”免费公章领取确认单》(附件1)签收确认。结报以季度为单位,刻章单位应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把《企业开办“零成本”免费公章领取确认单》(附件1)、公章刻制费用结报表 (附件2)报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审核,由市场监管局凭汇总表(附件4)结报。公章刻制要求见附件3。
(二)在税务局未全面推广免费使用税务UKey前,税控盘及首年服务费由政府买单。新开办企业在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领取税控盘并安装完毕后在《企业开办“零成本”免费税控盘领取确认单》(附件5)签收确认。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将发放的具体名单、数量报税务部门确认,由税务部门对领取数量进行统一汇总后,附件5、附件6报市场监管局结报。
(三)文件下发前新设企业享受办法。2020年3月16日起到本文件发布前,未享受首套公章、增值税税控系统赠送的新设企业可持相应的发票到市场监管局报销,报销费用按本方案规定标准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企业开办“零成本”工作是我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探索、新举措,各部门要站在助企惠企的高度,切实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推进。推进企业开办“零成本”涉及多层级、多部门、多环节,各部门要加强纵向协同,横向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本级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保障,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要积极推进系统内改革,倡导使用税务UKey开具发票。分工协作抓好落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强化督导落实。结合国务院大督查和营商环境评价,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开办“零成本”工作。公安、税务部门要加强对公章刻制、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管,防止多头收费、以次充好现象发生。
(四)强化氛围营造。要加强窗口人员配置和能力建设,要加强对公章刻章单位及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对诸暨营商环境认同感。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我市企业开办便利度工作的创新举措,提升公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有效迸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附件:1.企业开办“零成本”免费公章领取确认单
2.企业开办“零成本”公章刻制单位费用结报表
3.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具体要求
4.企业开办“零成本”公章刻制单位费用结报汇总表
5.企业开办“零成本”免费税控系统领取确认单
6.企业开办“零成本”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费用结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