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20年度浙江省美丽宜居示范村部分专项资金补助的公示
2020-07-14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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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度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名单的通知》(浙村镇示范办﹝2019﹞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部分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9﹞123号)文件,我市牌头镇坑西新村、同山镇布谷村被列入2020年度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并获得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专项补助资金245.2万元。目前两个村已按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工程项目进度均已完成50%以上,为顺利完成创建工作,牌头镇和同山镇人民政府向我局各申请补助资金60万元。现予以市级公示,公示期2020年7月14日-7月20日。
特此公示。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4日